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印发规范我区职称重新确认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桂职办〔2020〕132号),学院现有周普红同志提出职称重新确认申请。具体如下:
周普红同志重新确认为高级工程师,资格时间从2018年12月起算。
该同志符合重新确认职称条件要求,初审拟通过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3年1月16日至1月20日。在公示期内,如对以上职称重新确认有异议的,可采取书面形式向学院组织人事处提出异议,并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、个人真实姓名、工作部门或所在班级、联系方式等,凡匿名异议、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。(地址:南宁市建政路5号测绘大厦,联系方式:0771-2207516,18978861509。)
附件3:职称重新确认审批表(周普红).pdf
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3年1月13日